第(3/3)页 王安说自己是被邓华强迫的。 那么实际上要看邓华的行为对不对王安造成了相应的威胁性。 这里的威胁性指的是生命和身体安全上的威胁性。 那么邓华对王安造成了生命和身体上的威胁性吗? 显然没有。 并且邓华和王安两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,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。 你上赶着要项目,要工程,然后说对方是强迫找你要钱。 你可以不给他吗? 当然可以。 所以这种行为,不构成强迫。 完全是王安在依照着自己的想法和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愿。 在庭审上进行胡搅蛮缠。 或者说,是为了让邓华给他背黑锅。 但审判长和检方不可能对这一点进行采纳。 所以,审判长直接驳回了王安的请求。 并且要求王安在庭审上不得再扰乱庭审秩序。 王安憋了一肚子气,想要开口,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 于是扭过头询问自己的律师自己说的对不对。 陈大义:.… “你说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” 王安:.….. …. 这场庭审所持续的时间较长,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一个认罪认罚的过程中。 只是在庭审上,审判长需要反复的去确认某个事实。 以确保本次庭审,不会出现其他错判的情况。 在此过程中,庭审拉长了一定的时间。 中间还休过一次庭,因为上午庭审时间不够,所以到了下午继续开庭。 最终在下午的时候,本次的庭审迎来了最终的判决。 邓华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人员之一,被判决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违法所得,处以罚款。 王安,判决无期徒刑,没收违法所得! “.….” 剩下数人分别被判,二到七年有期徒刑不等。 判决结束。 苏白轻呼口气,庭审终于落下了帷幕。 这个案子进行到这里,算是彻底的结束了。 关于老张,老李,老薛等人的案子涉及到了一个大的关系网。 本次案件足足开庭了四次! 当然,这其中的开庭指的是,开庭进行审理,不包括中间的休庭行为。 说实话.… 这种案子,如果没有舆论的力量。 可能几年或者是十几年,甚至更长的时间都得不到相应的妥善处理。 不过好在.… 这个案子算是得到了妥善的解决。 王安和邓华两人的无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。 胡军被顶格判决十年有期徒刑,听说打上了二审。 二审.… 不知道该怎么判决,但是按照苏白的估测,大概率会维持一审判决。 不错! 完美解决。 走出法院的李雪珍,笑眯着眼前看向天空。 今天的天很蓝,云很白。 把人都给送进去了,并且相应的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。 美滋滋! 再次看向天空,天更蓝了!. …. PS:求求月票~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