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卷宗和委托人的陈述不一致。 在法定证据中,肯定是依靠着卷宗来证明。 卷宗和委托人的情况不一致。 那肯定是有一方是错误的。 带着卷宗。 苏白找到了姜伟。 姜伟在知道这件事后,脸上也是有着不解。 但随后还是开口保证: “苏律师.…我说的全都是实话!” “保真的!” “如果我说了有一句假话,我出门被车撞死!” 姜伟伸出两根手指,对着天信誓旦旦的保证。 苏白笑了笑开口:“卷宗和委托人的描述不一样,没有说你说的是假话。” “只是有些东西需要进一步的进行求证。” “简单的了解一下情况,询问一些问题。” 姜伟连忙点头表示:“好,苏律师你问!” “嗯。” 苏白将卷宗中与姜伟陈述不同的内容取出来,开始了询问。 “卷宗中,有三名证人,证明你去过案发现场,这件事情伱怎么没说?” “其中,有一名证人陈述亲眼看到你进入过受害人家里。” “你能不能解释一下?” 苏白在询问的时候,目光直视着姜伟的脸。 姜伟疑惑:“证人证明我去过受害人家?” “在庭审上你不记得了吗?” “记得记得!不过过去这么多年了,我有些事情的确是一时间想不起来。” “受害人家里,我是去过,我们都是一个村的。” “偶尔串门去这去那很正常。” “被杀的是我们村里面的一个媳妇,我去她家,当时是还借的东西。” “但是我去她家,是她当时已经被杀的好几天前了。” “后面那几天她还在村里面转悠呢!” “证人是我们村的,的确说过,我去过她家,可是我在庭审上也说了,我去她家是还东西。” “谁知道查案子的那些人是咋查的!” “非要说我去过他家,凶手就是我。” “可是是我吗?根本不是!” 从姜伟的表情中,可以看的出来姜伟并没有说谎。 不过从卷宗记载的问题来看,卷宗里面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。 比如说:姜伟一直强调自己没有认罪,可是卷宗内,有着相关的认罪书。 附带着姜伟的认罪签字。 再有。 苏白在询问姜伟是否作出了有罪供诉,姜伟的回答是没有。 可是在卷宗内。 却有姜伟的有罪供诉。 这让苏白在一开始不禁怀疑,姜伟是否真的无罪。 不过对于这两个问题,姜伟都给出来了相应的回答:“苏律师” “这个什么认罪书,我是真的不清楚。” “这个认罪书” “我只记得当时他们让我签字,说签完字有利于能够帮助我免罪,然后我就签了。” “说实话,我都不知道签的是什么!” “那你没有注意认罪书上的内容是什么吗?你不认识字?” 苏白开口询问了一句。 “我认识字。” “但是过去那么多年了,我只知道让我签了很多东西,有好多乱七八糟的。” “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签的这个东西上面肯定没有认罪书!” 苏白继续开口: “你的意思是在你不知道,或者是当时的执法人员没有通知你的情况下。” “你签了认罪书或者是你的认罪书签名是伪造的?” “我不知道.…” 姜伟的回答符合常理。 这让苏白对于这个案件,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。 等到了解完新的情况,送走姜伟。 苏白整理好卷宗的复制材料,紧接着对李雪珍开口: “走吧.…” “先去处理一下证据。” 李雪珍好奇询问:“处理证据?” “苏律师,这是什么意思?” 苏白笑了笑,没有解释:“等到了你就知道了。” . …. 随后。 苏白在自己的联系人里扒拉了一圈,给肖海博发了个消息。 “肖律师,你在平原省有没有认识的律师?” 肖海博秒回:“有啊!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