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在段清水敲响法槌后,张远立即再次举手示意: “审判长.…对于这一点我方想要提出抗议。” “虽然说林勇不是以牟利为目的来进行的走私行为,可是他的确是造成了巨大的销售额。” “从这一方面来讲,不应该以此来进行界定吗?” “所以对于刚才审判长驳回我方的请求,我方进行抗议!” 段清水:.… 苏白:.… 抗议? 刚才审判长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,还有什么好抗议的? 审判长并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进行反驳。 走私罪的大部分定义都是以牟利为目的的,主观进行判定。 还抗议,抗议什么? 抗议一开始的判定吗? 对于张远的行为,段清水和苏白算是看出来了。 最后的这种抗议行为是在表示自己的尽力? 给幕后的委托人看? 事实上,张远也的确是这个意思。 在提出走私犯罪的时候,想的是法院能够判定,那么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好事。 如果不能进行抗议,那么也表现出了他们作为委托律师的尽力。 张远也清楚,从审判长驳回后,本案会对林勇进行从轻判决。 可是他代表的是格列正版药的利益。 这种国外药品,在国内经常会出现侵权案件,并且所涉及到的金额巨大。 说实话.…一般来说都是律所的金主。 他为什么进行抗议? 他难道不知道不以牟利为目的,没有盈利,从个人的角度来讲,不需要所谓的纳税吗? 再说这个案件林勇所做的是一个代购的行为。 并不是直接的售卖获利行为。 换句话说,在法律的定义上,可能都构不成售利。 对于这些张远清楚吗? 很清楚!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在庭审上陈述出来?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,想要在庭审上表现出抗议! 来给幕后的委托公司看。 张远心里面非常的清楚,这场庭审肯定不会按照他所说的情况判。 可是他刚才的表述不是为了说服审判长,让审判长判决林勇有罪的。 而是为了给幕后的总经销商曹志伟看,他们在庭审上已经尽力了! 这也是庭审上一种常见的表现,表现的越激烈,委托人可能就会认为你已经努力了。 然后.… 认为可能是法院方面判决的不公,造成的错误判决。 可实际上呢? 实际上,很多案件是委托律师知道这场案件本身胜诉不了,满口答应着这场案件肯定能够胜诉。 到了庭审场上,表演一番,拿钱走人。 最终伤害的还是委托人。 面对张远的抗议,段清水直接敲响法槌: “再次驳回控告方的抗议。” “如果控告方再以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抗议,那么将会逐出法庭,并且在认定书和裁定书上标注情况。” “好了,庭审继续!” 面对审判长的警告,张远点了点头,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。 点到为止.…自己没有法律依据,也不可能一直抗议下去。 段清水见张远没有继续要表述的意愿,微微点头。 然后开口:“下面进行法庭陈述。” 呼.… 听到需要进行法庭陈述,苏白长呼口气。 法庭陈述.… 法庭陈述减免刑期,最后一个法庭答辩环节到了! … PS:求求月票~ 手机版: 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