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… 审判台席位上,孙正平让黄雪梅陈述完相关的主观以及事实经过后,缓缓开口: “对于相关的事实黄雪梅已经经过了详细的陈述。” “对于黄雪梅所陈述的经过,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什么需要进行补充陈述的吗?” “或者说有没有什么异议?” 陈乐和苏白,在刚才黄雪梅所交代的犯罪经过中。 都能够明显的看出来,黄雪梅是想要表现出自己的主观,非故意,非谋定。 从而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,判一个无期。 先不说检察官的角度,单单是从苏白的角度而言,这个案子都不可能只判一个无期。 第一:谋杀。 第二:投毒。 无论是谋杀还是投毒,这在刑事案件当中,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,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定。 这种一般都按照从重从严进行判罚。 尤其是在没有自首环节和一开始拒不认罪的情况下。 对于这一点儿,苏白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看法: “审判长,我有想要进行补充的,并且有一定的异议。” “在刚才黄雪梅交代犯罪事实的相关情况中,黄雪梅一直在强调,她是以开玩笑的形式进行的投毒。” “并且表示,她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和问题,也就是说没有想到会导致朱芸一直躺在病床上。” “表达自己的主观意愿是非故意,从而达到减轻刑期的目的。” “可是这只是她陈述的主观。” “是否故意和是否开玩笑,一切都以行动力来进行表现。” “在这个案子中黄雪梅的具体做法是什么?” “第一:由于嫉妒,在听到实验室的同学议论剧毒化学品的时候,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去惩罚朱芸。” “对朱芸进行下毒。” “这已经达到了提前谋划的情况。” “并且还付诸了实施,怎么实施的已经表现的很清楚,那就是窃取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学品。” “还有一点。” “黄雪梅具体的表述是,她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。” “可实际上呢?” “作为北都大学高材生,并且在实验室做化学用品,她清楚的知道,剧毒化学品的致死量和致伤量的界限是多少。” “这一点可以通过平常黄雪梅和同学们的交流加以证实。” “在她知道致死量和致伤量的界限是多少的时候,她还依旧选择对朱芸的洗漱用品中加含了致死量。” “这一点是由执法方,检测出的结果。” “以上都具有事实证明,接下来我只陈述黄雪梅的具体做法。” “在这整个过程当中,黄雪梅不清楚剧毒化学品的效果和会对朱芸产生什么巨大的危害吗?” “她知道!” “她不仅知道,而且她还刻意的加大了剂量。” “如果不是朱芸在第一时间前往了医院,医院知晓了是由于哪个剧毒化学品造成的中毒。” “那么现在朱芸,很有可能已经被害。” “在这种情况下黄雪梅说自己的主观是玩笑,是不属于故意的。” “她是在拿朱芸的命在开玩笑?!” “在刑法上,只有客观事实的具体表现,并没有开玩笑表达自己的主观,不是故意的情况!” “通过以上已经表现了黄雪梅的主观故意性。” “基于这种情况,我方认为对朱芸的部分口供应当不予采纳,请求从重判决!” 死刑或者死缓! 这是苏白对于这个案件具体判罚的看法。 这也是检方推荐的具体刑期。 因为情节太恶劣了,所以必须要重判! 坐在听证席位上的黄涛,一直紧盯着被告人席位上的黄雪梅。 在这一刻,不知道为什么,他心里总是有一股莫名的紧张感。 尤其是在面对苏白进行陈述的时候。 重判? 判多重? 想到这里,黄涛将目光放在万向东身上。 希望万向东能够做出什么有力的反驳。 不说别的,只要能减轻刑期,不判决死缓或者死刑,一切都有其他可能。 … PS:求求月票~ 手机版: 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