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这里虽是大学,却并不比市井文明多少。他顶着黄种人的面孔出去转悠,若是再碰到麦金托什这样的人,又是一场不必要的麻烦。 于是索性他便写起了论文,标题直接剽窃了历史上开尔文的原作《关于一种绝对温标》,内容自然是如标题一样。 由于马哨事先已经写完了一整本的《热力学》,所以对于这篇论文的内容他几乎不需要思考,下笔飞快。 需要停顿的也就只有几处涉及开尔文的地方,他将这篇论文伪装成是他和开尔文讨论的结果。 他不打算独占,他甚至将开尔文的名字摆在了自己之前。 毕竟在他看来,这并不是一篇很重要的论文。相比之下,他更需要借助开尔文的影响力。 汤姆森结束了这天的教学工作,当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,看到马哨正拿着几页手稿在端详。 “这是什么?”他随口问道。 马哨:“我把我们之前的讨论写成了论文,你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” 汤姆森愣了一下,接过手稿阅读片刻,不禁吃惊地说:“这,这是你用两节课时间写的?” “是啊,怎么了?”马哨看上去似乎不以为意。 汤姆森沉默须臾,又问:“我是说……你写文章一直这么快吗?” 作为一个公认的天才,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物理教授,他写作的速度已经很快了,同事们经常惊叹于他的思维敏捷,他也一直为此感到得意。 直到现在…… 虽然文章不长,但毕竟是论文,只用大约两节课的时间搞定确实有点匪夷所思。 汤姆森觉得,抄一篇文章的速度也不过如此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