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众叛亲离-《农门女猎户种田发家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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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太爷一听,便马上反驳道,“既然招赘,那便在家从父,哪有不经过长辈同意便自己出去立户的道理。
到此,这‘财产’算是分配完了,那么这案子便可以结束了。
再这个‘了’字刚结束,便又听到另一女子的声音。
而高坐上方的县太爷也有些愣住,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有女子主动要去立女户的。
可再看这不孝女,脸上丝毫没有想要的样子,看起来似乎真的不急,让他一时之间也无法确定真伪。
再说县太爷,虽然想帮薛老头这个苦主,可既然人家不买,那他也没办法,只好继续审案。
接着便听他怒喝道,“荒唐,既然丈夫还在,你一个已婚女子还如何出去立女户?还有,你既已嫁为人妇,如何还能自称民女,一点规矩都不懂,该学学你那嫂子,自称民妇,可懂?”
但薛老头显然是想先把薛琅静手上的银子换来再谈其他的,可他自己又不知道具体价值,人家又一口咬定这个价,让他一时之间还真不好办。
但离开薛家后,民妇仍会为亡夫守节,不会再嫁他人,望县太爷恩准。”
这么想着,他便打算卖了,但还是要叫叫价。
“禀县太爷,民女想离开薛家,独自立女户,请县太爷恩准。”
再者,既然是离家,那便没了招赘这一说法。
“等等,县太爷,民妇有话要禀。”
只是她不知道是哪条律例,便只好叫了薛琅静的名字。
低了吧,不甘心,可若是他咬着价钱不放,这不孝女真不打算买了,那他留着那些东西就更没用了。
薛琅静说的前面两条律例,县太爷还觉得有可能,所以让师爷查看是真是假。
这次便是薛琳静。
若女子已及笄,未婚者可独自立女户,无需经过家中长辈同意,已婚者,若是招赘,只需经丈夫同意便可立女户,户主可由该女子担任。”
县太爷便看向那出声的人问道,“哦?你是何人,有何话说。”
对此,薛琳静自然是不认同,她可是从琅静她们那里听过,这女子只要及笄或是招赘,都可以出去立女户,及笄但未婚的无需经过任何人同意,但若是招赘的则要经过丈夫同意。
刚待她说完,薛老头就忍不住哼出了声,怒道,“果然是刁妇,既然你要自请休离,那我就替我家伯卿休了你!”
这人正是跪在薛玉海夫妇身后的江芊月。
“回大人,民妇是招赘的,并非嫁人”,薛琳静便解释。
这一个个的都想离开,自然是让薛老头恼怒万分,也不顾规矩了,直接抢话道,“走走走,都给我走,果然是外家女,不是自家人,我薛家不要你们这样的孙媳妇。”
孙女的话,对薛老头来说简直是啪啪打脸,这才刚说完别人是外家女,自家长孙女就要离开。
“你!你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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