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做人-《四合院:从暴揍不爽开始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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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余欢水一听,这店老板开出的条件,差点儿没笑了。
    “诶,方队长,我可不是什么邻居,请叫我原告!就算是我送他进去,这最少三倍赔偿他也得给,这是法律规定!
    打官司也是这样!我为什么不给他个教训?
    还有,他卖假货不是一次两次了,光是我知道的,就不下十次了。
    只不过东西都不贵,人选择了息事宁人。
    我这闹到这里了,他就道歉赔偿了?这个我不能答应!
    他要是给所有买他们假货的人,都道歉、赔偿了,我就接受,就给我这个闹到这里的刺头赔偿,我不接受。
    他这不是认真悔改,而是欺软怕硬!不管是警察,还是监狱,都是想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    他这明显没有改过自新的意思,只是欺软怕硬而已,所以我选择成为原告,给他一个教训!”
    方队长叹了一口气:“哎,虽然知道你是对的,但是你这身体……
    行吧,我会把事情传达给他的。”
    “诶,对了,方队长问你一件事儿,那瓶可乐,到底是谁弄掉的?”余欢水叫住方队长问道。
    “重要吗?”
    “很重要!”余欢水一脸严肃。
    “好吧,是那个店主阎向群用扫码枪怼掉的,你家孩子没撒谎。”
    “方队长,现在我们能走了吧?明天孩子还上学呢!”
    “可以了!走吧!虽然咱们也算是熟人了,但是还是感谢你的配合!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这边,方队长找上了店主阎向群。
    “你说你,你呀,人余欢水那边说了,不选择和解,法庭上见吧!
    你啊,赶紧找家人帮忙调解一下吧,争取量刑轻一些,你这个,拘役和两年的刑期都有可能!
    哦,对了,你沟通别来胡搅蛮缠那一套,余欢水是一个胰腺癌晚期的患者,最多还有半年好活,他还知道他身体的情况,你自己掂量着办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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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
    方队长走了,这时候跟着他的小张开口了:“方队,你为什么不遗余力的想和解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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