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估计也是平时有柳舒这个姐姐死死压着。 不然以柳超的性子。 怕是早跟这俩人组成“精神三人组”,一起上天了。 柳超眼看气氛不对,赶紧上前打圆场。 互相介绍了一下。 精神小伙叫陆翁。 蓝头发女孩叫乌妍。 其实说白了,他们所谓的“好兄弟”。 也就是一起干过几趟接私活的交情。 在这末世里,能一起赚到钱、活下来的人,可不就能称兄道弟了嘛? 林默心里暗暗告诫自己: 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。 在这鬼地方,能活下来的肯定都有两把刷子。 万一人家这身雷人装扮是为了麻痹敌人,玩的是扮猪吃虎那一套呢? 然而,这个理智的想法仅仅维持了不到三秒钟,就被现实无情击碎。 柳超为了显摆,特意把林默的“光辉事迹”吹嘘了一番。 什么身手不凡、义薄云天之类的。 结果那精神小伙一听,顿时不乐意了,感觉自己“战神”的风头被抢了。 他用一种极其不屑的眼神上下扫描着林默。 嘴里发出“切”的一声,扭头就对柳超说: “超子,你哪儿找来的路人甲啊?长得平平无奇,穿得也土里土气,一点特色都没有!就这逼样,在末世里怎么混?” 林默:“……” 更绝的是旁边那个蓝毛少女。 她终于从贪吃蛇的世界里暂时抬起了头。 那双画着浓重烟熏妆的大眼睛瞥了林默一眼。 然后……她竟然径直走到林默旁边的椅子坐下。 二话不说,直接把手机往热裤兜里一塞,抬头看着林默,开口说道, “大叔,借我点钱。我三天没吃饭了。” 她顿了顿,补充了一句自以为很有诱惑力的条件, “你请我吃顿饱饭,我……我可以让你摸一下我的腿。” 林默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! 靠!把我当什么人了?我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吗?! ……不过,他下意识地瞄了一眼女孩从热裤下延伸出的那双笔直白皙的腿。 该说不说,这腿型确实挺养眼,肌肤看起来也滑嫩…… 他清了清嗓子,努力摆出正人君子的模样: “咳咳……那个,吃饭是吧?我向来乐善好施,最喜欢帮助吃不上饭的……呃,迷途少女了。” “喂喂喂!你最好别动!你若犯我天堂,我必戳你脊梁……” 一旁的精神小伙见状,瞬间炸毛了。 眼神跟刀子似的死死剐着林默。 显然对这蓝毛姑娘有点意思。 眼看又要开始吟唱他那套“战神语录”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