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绿蚁和狗肉火锅-《一梦千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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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个云水国上下,那是削尖了脑袋都想往里钻,此等盛世,去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能够在宴席上有一席之地,本来就是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证明。
齐富贵这类商贾巨富,有钱,但地位不见得多高,这种盛会,是结交王公贵族的绝佳机会,当然不会错过,前前后后花了近五万两银子,方才买得一桌酒菜,可带五人进场。
当齐富贵有意无意透露出可以带林卿焕一起去的时候,林卿焕有些惊讶,难不成这人还真看着自己的才华?就凭那几首诗?或是自己为骗吃骗喝与齐富贵感叹阔论的经商之道?
按理说,齐富贵这种一方巨富,手底下奇人异士必不会少,即便有意招贤纳士,自己也绝对得不到这番待遇。
第一次相遇带自己进入淀州城,可能在齐富贵眼中,不过是对一个落魄书生的施舍。更何况商人极为看重回报,值得起上万两银子的人情,给谁不是给,为何偏偏要给自己?
林卿焕为求谨慎,装作没听懂其言下之意,吃人嘴短拿人手短,受过一次恩惠,再来一次,自己以后可还不起这一万两白银的人情。
不看言情小说的彩衣姑娘齐璇,显得更为灵动活泼,林卿焕被齐府管家领着进门时,就在第二进院落,望见她在练剑,一身彩衣,束头发的带子也是彩色,远看过去,彩衣翩翩,蝴蝶纷飞,如近观之下,才觉得剑气凌厉,即便相隔两三丈远,早已能聚气游走四肢百骸的林卿焕,被剑气波及之下,心中升起点点不安,有一种想要逃离此处的强烈欲望,这是感知到危险之后的人之本能,反观齐府老管家,一个老人家,始终笑意盈盈,云淡风轻。
当时的彩衣姑娘齐璇,意识到林卿焕来到附近,收剑入鞘一气呵成,剑气消散,蜻蜓点水来到林卿焕身边。
这一刻,林卿焕对自己的武功修为有了清晰的认知。
不知道那位暮春阁首席客卿,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,以及二十年前一人一剑便敢杀进一国皇宫的白衣剑仙,又会是何等风采!
而千年前跟自己同样来自地球的庄周,凭一己之力,在这个世界开创道家一脉,流传发展至今,可谓开枝散叶,遍布三大洲,可真是神仙般的人物了!
云水国的冬天,虽不见雨雪,但一连几天阴霾之后,冷是真冷,凉风拂过,无视衣物血肉,直接刺人骨髓,这点,跟地球上的中国南方,倒是很相似。
跟传授林卿焕内功的凉风,也很相似,任你如何防御也无用,直接刺人心魄,摄人心魂。
喝过茶聊过天之后,齐璇眼巴巴地看着林卿焕,林卿焕不得已,于是又给这位彩衣小姑娘讲了几个披着言情外衣的武侠故事,如郭靖与黄蓉,杨过与小龙女。
齐富贵在旁边听着,不时点出一些行走江湖的坏处,可能又是生怕独女齐璇被林卿焕“拐骗”去行走江湖了。
齐富贵经商有道,养儿也简单,该打打,该骂骂,反正穷养就对了。
对育女这方面,花了不少心思,还真摸不着门道,打又不能打,骂也舍不得,还要担惊受怕各种可能发生的未知危险。毕竟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,说不定哪天去就去了,未来还是得靠她们姐弟两个自己面对。
虽然靠着家财,也请了剑师教授齐璇剑道,但那只是作防身之用,有武艺在身,以防万一。如果可以,齐富贵甚至希望齐璇永远没有拔剑指人那一天。
好在刚过叛逆期不久的彩衣姑娘齐璇,也算天资聪慧,一切中规中矩,虽然爱看小说,但从未惹是生非,也没有跟谁有什么恩怨情仇的纠葛,这让齐富贵放心不少,对齐璇基本没有限制,只要不做傻事,爱看什么爱玩什么也由着她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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