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绿蚁和狗肉火锅-《一梦千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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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求早日找到一个自己也看得上眼的如意郎君,将终身托负出去,自己也就可以不再这么劳心劳力担惊受怕。但话说回来,能让岳父看得上眼的女婿,每一个都不容易,毕竟在岳父眼中,每一个缺点都展露无疑。
听过了故事,腹中空空,两个太阳的位置越来越近,再过个半个月,按照天文历法,在半个月之后,就会重合在一起,隆冬已至。
这样的季节,茶叶销量不好,反而酒的生意不错。
于是齐富贵,便带着齐璇和林卿焕,去吃了远近闻名的狗肉火锅,去的当然是全城最著名的酒楼。
林卿焕这才想起,自称大侠的大虾,提起过。
在这样的天气,吃上一顿狗肉火锅,那是一种极佳的享受,来这里的王公贵族不少,林卿焕几人因为没有预约,被拒在门外。
当然,齐富贵多年经商,有钱无权,不过能用钱摆平的事情,还是很多的。
于是酒楼便临时多出了一个雅间。
这让准备结账,请上这对有恩于自己的的父女一次的林卿焕,悄悄打消了念头,走了后门,自己的小二百两银子,还不知道够不够。
只能厚着脸皮再蹭吃一顿了!
一进门,狗肉的香气便扑鼻而来,林卿焕肚子咕噜一声,齐璇咧嘴一笑之后,又连忙捂上嘴。
二楼的雅间格外精致,齐璇的举止,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富态,并不像是刻意去学习规矩后养成的习惯,这让跟暮春阁杂役们混在一起,习惯了大手大脚大吃大喝的林卿焕,还有点不适应。
不过自己的身份是个落魄的书生,言行举止过于优雅,反而不好。
狗肉火锅没有上,先上的反而是一个温酒小火炉,酒气浓郁,味道并不像暮春阁中好酒那样清香淡雅。
齐富贵介绍道:“王二小友这酒名为绿蚁,产自西北凉州,不贵,比起南方酒水的清香淡雅,此酒颇有劲道,一口入喉,犹如火烧,据说天池盛会,就特意请了这家酒楼,到时候迎着大雪纷飞,吃着狗肉火锅,再喝上这么一壶绿蚁,那可真是绝佳的滋味......”
林卿焕想起一首诗,“绿蚁新醅酒,红泥小火炉,晚来天欲雪,能饮一杯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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